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号)等相关规定,《餐厨垃圾生态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环评信息公示如下,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东阳伟明餐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餐厨垃圾生态处理中心项目,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东阳市城东街道泉坞坤(东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东南侧),厂址中心坐标为经度120°18'30.52",纬度29°13'31.39"。项目处理规模为餐饮垃圾100t/d和厨余垃圾200t/d、地沟油15t/d,采用“预处理+厌氧消化+沼气综合利用”工艺,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6266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项目拟建于东阳市城东街道泉坞坤(东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东南侧),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如下图。
三、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及环境敏感程度,本次大气环境影响因子为SO2、NO2、PM10、NH3、H2S等。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根据进一步预测结果,评价范围内SO2、NO2、PM10、NH3、H2S贡献浓度、叠加现状浓度后浓度均未出现超标情况,厂界主要污染物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废水: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餐饮、厨余垃圾和地沟油处理产生的沼液、除臭系统排水、沼气预处理排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本项目产生的沼液先经一套预处理系统去除SS及动植物油,与其它废水一起输送至东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标准要求纳至东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废水不直接外排环境,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固废:项目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噪声:项目噪声经相应治理后厂界噪声可以达标排放,周围声环境满足标准要求。
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先进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可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维持在现有等级,符合维持环境功能区划原则。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建成后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项目产生的点源恶臭废气送至东阳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焚烧炉焚烧处理,产生的面源恶臭废气经“前段植物液喷淋除臭+负压收集+酸洗+碱洗氧化+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沼气燃烧废气经SCR脱硝后通过烟囱高空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均满足相关排放标准。沼液、冲洗水、除臭系统排水、沼气预处理系统排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经预处理达标后送至东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纳入东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噪声源强较大设备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准限值要求。固体废物包括分拣废物、沼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均送入北侧焚烧项目焚烧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本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具有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或得到安全的处理、处置,具备满足环保设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运行的各项条件,周边环境能维持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从环保角度上看,项目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索取环评征求意见稿,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20年10月16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对象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公众可提出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也可另外抄送至负责项目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0月16日。
十、建设单位、生态环境部门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阳伟明餐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经理
联系电话:0579-86532618
邮箱:337235919@qq.com
通讯地址:东阳市城东街道泉坞坤
审批部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
电话:0579-86731722
评价单位:杭州清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571-82763607
公示发布单位:东阳伟明餐厨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