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现将“闽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mqx.fuzhou.gov.cn/xjwz/hdjl/yjzj/detail.htm?id=5839。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mqx.fuzhou.gov.cn/xjwz/hdjl/yjzj/detail.htm?id=5839。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建设单位名称: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591-22310756
传真:0591-22310756 电子邮箱:1191773@qq.com
通讯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06号建设局二楼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发布单位: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