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伟明环保与深圳新宙邦、永青股份、格林美签订合资协议,规划在温州市洞头区建设年产10万吨电池电解液项目,预计总投资4亿元,公司以参股形式参与该项目投资建设。
四家股东拟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浙江新宙邦材料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投资主体,其中深圳新宙邦占合资公司68%股权,永青股份占20%,伟明环保和格林美各占6%。该项目计划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建设5万吨/年电池电解液,二期5万吨/年电池电解液视市场情况启动建设,产品可用于电池生产企业的生产原料,项目参股方永青股份旗下控股公司在浙江地区设立了多个电池生产基地。
深圳新宙邦是国内电池电解液行业头部企业,具有先进的生产技术及成熟的运营经验,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本次参股投资电池电解液项目,是伟明环保继投资印尼高冰镍项目、温州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后在新能源材料产业链的延伸,进一步完善公司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布局,丰富了公司产业资源并增加新的业务机会。